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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規范醫藥代表  接待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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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5-11-04 09:38作者:郭莉莉來源:監審科

關于進一步規范醫藥代表

接待管理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醫藥代表在我院的業務活動,構建“親清”守紀的醫商關系,保障醫療秩序與環境安全,現就醫藥代表接待管理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嚴格實行“三定”管理制度

1.定時我院定于每月第周的星期三下午15:00-17:30為醫藥代表集中接待日(如遇節假日順延),非接待日,原則上不安排任何形式的接待。

2.定點:接待地點固定設在濟康樓三樓黨員活動室。嚴禁醫藥代表未經預約和批準進入門診、病房、醫技科室、辦公區等非接待區域。

3.定人:接待方由醫院監審科、藥劑科、設備科及相關臨床、醫技科室負責人或業務骨干等人員共同參與;被接待方的醫藥代表必須是已在我院完成備案的授權代表,每次來訪不超過2人。

二、嚴格執行預約備案制度

1.事前預約:醫藥代表需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過醫院官下載獲取《醫藥代表來訪預約申請表》,提交預約申請。申請需提供:公司介紹信、醫藥代表身份證掃描件、遵守行業規范,禁止商業賄賂的廉潔承諾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藥代表備案平臺的備案截圖、產品資料等(均需加蓋企業公章)發送至藥學部或設備科指定郵箱。

藥學部郵箱:15997812125@163.com

設備科郵箱:539972966@qq.com

2.資格審核:由藥學部、設備科對預約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于接待日前3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郵件形式通知具體接待安排。未預約或預約未獲批準者,一律不予接待。

三、明確接待內容與行為規范

1.合規內容接待僅限于進行學術交流、提供產品信息、介紹最新科研動態、咨詢合規使用問題等。

2.嚴禁行為:嚴禁在非接待時間、地點聯系或會見醫務人員;嚴禁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饋贈禮品、現金回扣等;嚴禁開展統方、饋贈、促銷等違規活動嚴禁進行與備案內容不符的宣傳和推廣。

四、建立“黑名單”懲戒機制

凡發現醫藥代表存在以下行為之一者,一經查實,立即終止合作,并將其所屬公司及代表列入醫院“醫藥代表違規黑名單”,兩年內禁止在醫院開展業務,情節嚴重的,上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并通報市場監管、醫保等部門。

1.未預約備案,擅自進入醫院醫療區域開展業務活動的;

2.進行商業賄賂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

3.提供虛假備案信息或產品資料的;

4.開展違規統方行為的;

5.其他嚴重違反本公告及醫院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

五、監督與問責

我院全體醫務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公告規定,拒絕任何非預約、非指定的醫藥代表接觸。對任何違規接觸醫藥代表的行為,醫院將依規嚴肅處理。

誠摯歡迎各醫藥企業本著誠信、合規、學術的原則,與我院開展正常業務交流,共同營造風清氣正、和諧規范的醫療環境。

特此公告。

監督舉報電話:2730098

              竹溪縣縣人民醫院

               2025113